本報7月11日訊(記者 李傳新 姚學文 曹輝 實習生 黃菲菲)今天下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7月10日湘潭幼兒園校車翻車事故及處置情況。
  7月10日16時10分,小車駕駛員鄭友華駕駛一輛牌照為湘CG5210的校車,由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樂樂旺幼兒園出發,沿途送小孩回家,途經長沙市岳麓區含浦街道辦事處乾子村石塘坳時,翻入白毛水庫。事發時,車內有2名幼師:肖建陽、童聰,8名幼兒:黃文博、劉意希、童牧榮、凌若涵、佘楚婷、劉星辰、童樂瑤、周子軒。事故發生後,經過連夜打撈、搶救,已確認車上11人全部遇難。
  據悉,樂樂旺幼兒園位於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2010年開辦,在湘潭縣教育局辦理了辦園許可證。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區教育局換證。該園舉辦者為王長梅,法人為王霓裳,園長為黃喜顏,現有校車3台。據初步瞭解,出事校車證照齊全。駕駛員鄭友華,系湘潭縣雲湖橋人,證照齊全。隨車老師童聰、肖建陽,系響塘鄉人,分別為18歲、51歲。校車系指定廠家(長沙梅花汽車廠)改裝校車,保險有效,購買了交強險,為合格校車。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根據已掌握的情況,可以初步判斷事故發生至少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該校車存在超載行為,事故車為一臺核定載客人數為8人的五菱牌改裝校車。事發前,事故車已在前一個站點卸載了4名幼兒,事發時車上仍有11人,實際載客15人,超載近一倍。二是事故車未按審定的通行線路行駛,事發路段不在該校車經審定的通行線路內。
  事故發生後,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迅速要求長沙市、湘潭市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搶救,全力減少師生傷亡,並迅速核實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對學生家長做好過細的安撫工作;要舉一反三,切實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10日晚10時,副省長張劍飛帶領安監、教育、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門,組織專業隊伍和專業設備全力開展搜救和打撈。11日凌晨4時許,事故車輛打撈出水,11名遇難者遺體全部找到。
  7月11日上午,副省長、省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友志主持召開省校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全省校車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緊急部署加強全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李友志對善後處理工作提出四點要求:一是全力做好善後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二是加強協調,由省安監局牽頭,教育、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配合,迅速查明原因。不僅要查明校車翻車的直接原因,還要調查校車、線路、駕駛員的審批情況,幼兒園管理等各個環節。根據調查情況,嚴肅追究責任。三是汲取教訓,切實整改。嚴格執行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駕駛資格審批制度;加強校車駕駛員培訓與安全教育;加強農村道路交通設施和校車站點建設,加快推進校車安全監管智能化。四是強化責任,落實監管措施,消除監管空白。對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玩忽職守導致轄區內發生校車責任事故的,堅決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原標題:湘潭幼兒園校車 翻車事故及處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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